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要求及省、市、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林业实际,全面落实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清新区林业局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一是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按照区委的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相关论述,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要求、新理念融入林业各项工作中去;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局党组发挥领头雁作用,围绕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展开专题学习研讨,助力清新林业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领航,推动我区林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四个清新”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清新区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全方位、多举措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法普法积极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一是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专题学习和我局普法重点内容,通过召开专题集体学习、线上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重要事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贯彻实施2021-2025普法规划,围绕林业系统中心工作,多层次多领域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清新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持制定本部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及职责清单,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方面。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主题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及全局年度学法计划及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要点的重点内容,2023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宣传活动4次。
(二)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等方面。结合林业实际,及时组织会议听取和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制定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落实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等方面。本年度,我局积极召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专题学习会议,明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要求,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工作。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积极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全面推动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本单位执法工作手册,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案件。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四是继续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林的水平。
(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股室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主要负责人,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始终坚持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等各项规定;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对督办和问询事项,均作出及时认真回复;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结合林业局职能,分配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实时进行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2023年,区林业局认真规范行政应诉工作,确保了应诉工作的积极应对,及时答复处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1宗。
(七)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持制定了区林业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任务、2021-2025普法规划责任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文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突出行业特点,开展精准普法,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八)落实上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整改措施。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对照梳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存在的问题,在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需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进行进一步落实整改,并于每季度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
四、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 2023 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林业行政职能
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加强采伐监管。2023年以来,共有采伐指标299082立方米,发出3636张采伐证,没有超限额采伐;二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林地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对已批准使用的林地,实行严格监控。2023年,我区共办理27宗使用林地审批;三是做好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森林督查发现违法图斑61个,完成查处整改51个违法图斑,第四季度已核查发现违法图斑25个,目前正全力推进图斑查处整改工作。
2.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在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的龙须带水库,常设2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巡护工作,严密监测水库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并及时将监测情况汇报;二是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节点,联合多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活动;三是与市林业、公安、市场监管和农业农村等市直部门联合开展查处“捕、运、食、销”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对野生鸟类栖息地及周边地区是否存在张网捕鸟等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检查。四是联合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个清新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行动,行动中未发现存在非法售卖或食用野生动物情况。
3.积极探索各项工作制度。一是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更好地使林长制落地见效,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保护森林资源,通过召开多次会议,进一步加大林业案件的督查,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二是认真运用粤执法线上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为探索无纸化办公,扎实运用粤执法平台,清新区林业局通过学习培训,实地操作等方式,积极运用线上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依规地开展案件办理工作。2023年我局共受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58宗,加大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林区的安全,促使辖区的林地使用者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2.扎实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继续强化与公安部门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协同联动,针对涉嫌犯罪林业行政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协同处理的方式,探索和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有效推进林业保护制度体系建设。今年我局在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共32宗。
3.加强执法指导和执法保障工作。一是多次到全区各镇指导执法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23年以来,区林业局共组织综合培训1次,参加人数58人次,实操执法培训、指导共22次,158人次。二是积极参加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在2023年3月,分二期派员参加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全国林草行政执法培训班,同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三)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
1.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建设,确保了应诉工作的积极应对。2023年,区林业局收到行政复议1宗,行政诉讼1宗。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针对已开庭审理的1宗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2.加强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工作。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及时办理,注重实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区林业局共处理上级部门转来和群众来访书面信访件34宗,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2宗,及时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的稳定,促进了林区经济发展。
(四)积极推进2021-2025普法规划
认真制定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事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同时积极开展社会普法活动,重点围绕林业系统相关法律法规,结合“3·12”“5·28”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林业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日、宣传周时机,充分利用下沉社区支援行动、党建结对帮扶、创文包联社区等契机,干部职工深入社区,深入农村,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森林法》《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2023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紧缺。森林公安的转隶后,我局林业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也没有专项执法经费,很大程度制约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执法培训和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现有的林业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法律法规的对外宣传力度有待提高。学法普法氛围不够浓厚,普法宣传方式缺乏创新,宣传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借助新媒体、互联网平台较少,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面不够大。
(三)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由于人员工作的变动、工作交接沟通不到位等原因,未能及时按照区政府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网站栏目行政执法版块出现逾期未更新的问题。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讲座、学法考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继续自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积极履行工作职能,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注重从办案实践中积累经验。
(二)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讲座、印发宣传材料、法律咨询、图片展览、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扩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府办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站管理工作的部署,加强网站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密切关注本单位各栏目的信息更新发布情况,确保按时按量完成信息更新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
2024年1月8日